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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先生走好,我们江湖见……那个金庸教会我的……

新闻来源:旭冀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18-10-31

 

  这两天的噩耗有点多……


  一时间,我们朋友圈都是黑色的……


  前几天李咏去世,昨天金庸也不在了……


  你说你没看过李咏的节目,可以理解,你说你没看过小说也可以理解,但是你肯定看过金庸小说改编的武侠剧吧?想想我们追剧的每个日日夜夜……

  然而大侠却骤然间羽化登仙,离我们而去。


  金庸身份复杂,除了最广为人知的武侠小说家身份外,他还是创办明报的社长和总编,作为老板或者说商人,同样有着精明的一面。


  金庸的精明,光看他这些年打过的著作权官司,就知道查先生对于自己的羽毛是有多么爱惜。


  金庸去世前最后一场比较出名的著作权官司,恐怕还是“江南案”——即金庸起诉江南(江南系笔名,原名杨治)「此间的少年」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这个案子是金庸在92岁高龄时开始打的一场官司,期间也历时了两年时间。


  郭靖、黄蓉、乔峰、令狐冲是作家金庸笔下妇孺皆知的武侠人物,可当他们同时出现在由作家江南所写《此间的少年》一书中,成为“汴京大学”的大学生后,被金庸告了。

  8月16日上午10时,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对作家查良镛(笔名“金庸”)起诉作家杨治(笔名“江南”)《此间的少年》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进行一审宣判:杨治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金庸获判赔共188万元。


  这件案子作为我国传说中的“同人作品内地第一案”,还是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的。


  这当然也不是他老人家第一次发起维权,早在2013年,金庸已向20多家涉嫌侵害其著作版权的游戏公司发送过律师函,其原因,就是因为这些卡牌或武侠RPG类型游戏,在其游戏设定的NPC、武功、门派、人物、情节等方面都对金庸著作有程度不一的侵权。

  这时金庸都是耋耄之年的老人了,当时的舆论也有人认为年纪都一大把了,何苦还对这些事情看不开。


  然而我却觉得金庸的做法是给每一个原创作者,甚至给每一个合法权利拥有者上了宝贵的一课:爱惜羽毛是天经地义的事,任何年纪的维权都是理所应当!


  虽然著作权侵权认定因为各方面因素,目前在我国依然面对诸多困难,但有困难并不代表维权一定是以失败告终,恰恰相反的是,不维权,一定不可能成功,只有白白为他人作嫁。


  尤其是著作权作为一种在先权利,倘若与商标权发生冲突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所有者能以其享有的在先版著作权益对他人商标申请提起异议、宣告无效。

  相反,维权者的每一次隐忍,实则都是对法治社会概念的一次嘲笑。当侵权者越发肆无忌惮,当维权者越发没有信心,最直接的后果是所有人对法律都丧失了敬畏之心,而我们社会的“保护伞”必然会岌岌可危。


  所以这个敢于在耋耄之年还愿意站出来替自己维权的老人,他依然还是那个坚持同情工人、反对骚乱的理性的金庸,是那个相信法治并且一生支持法治的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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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