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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了个鸡”起诉他人侵权,反被法院狠狠打脸!

新闻来源:旭冀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18-09-21

  上海网红炸鸡——“叫了个鸡”,相信大家很熟悉吧!今年年初,“叫了个鸡”本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结果“伸冤”不成,反被法院狠狠打脸!


  9月10日下午,上海浦东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审判“叫了个鸡”标识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并且,法院表示,将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依法处理“叫了个鸡”相关已登记的美术作品;将向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对其相关违法或违规经营活动予以查处。


  也就是说“叫了个鸡”要求三被告,安徽甄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手拉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精品小吃店,赔偿100万元的诉求化成了泡影。


  现在自己也自身难保了……,接下来一首《凉凉》送给它……


  此案是国内首例以违反公序良俗原则驳回原告诉请的商业标识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肯定很多人会问:


  为啥法院原告被告都不帮?


  原因有二:


  一、“叫了个鸡”不是一个合法的商业标识。


  只要商业标识中没有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字眼,一般来说,即可受法律保护。偏偏“叫了个鸡”想证明自己真是“难于上青天”。


  去年3月,南京的“叫了个鸡”加盟店因为使用“叫了个鸡”、“没有性生活的鸡”、“和她有一腿”、“真踏马好翅”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宣传用语的广告曾被工商行政处罚,罚款 50 万元。


  法院认为,“叫了个”+“鸡”的特殊构词方式,容易使人产生购买色情服务的低俗联想,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属于法律予以保护的合法商业标识,应被禁止使用。



  二、“叫了个鸡”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正当法益。


  法院认为,“叫了个鸡”能够成为“一炮而红”的知名网红,不是因为优质服务所产生的市场美誉,而是基于违法行为而获取的负面、消极的市场声誉,不能归入商誉范畴。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正当法益,不受法律保护。


  以此类推,法院不帮被告的原因就很简单了。无论是被告使用“叫了个鸡”商业标识,还是以此为名招募加盟商的行为同样不受法律保护,应予禁止。


  肯定很多人会有疑问


  为啥不告对方商标侵权?


  其实是这样的,“叫了个鸡”早在2014年起就相继申请“叫了个鸡”、“叫了个鸡炸鸡店”等商标,可惜均被驳回,并被禁止使用。


  那他为什么来维权呢?因为它手里有著作权登记证书呀!


  从作品完成之时即产生著作权。2017年01月09日,“叫了个鸡”通过著作权登记获得“叫了个鸡标志”美术作品登记证书。


  上海浦东法院认为,“叫了个鸡”已登记的美术作品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根据法律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相信上海浦东法院这封司法建议书将加速“叫了个鸡”美术作品撤销进程。


  不管是商标还是著作权申请,务必要慎重!不要一味追求“辣眼睛”,最后伤的还是自己哦。


  以上就“叫了个鸡”起诉他人侵权,反被法院狠狠打脸!”,若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旭冀服务热线:021-68581081咨询专业顾问,我们会根据你提出的相关问题,快速为你解疑答惑。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