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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专利,假冒专利

新闻来源:旭冀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18-07-09

  一看标题,是不是觉得在咬文嚼字?冒充和假冒,到底是不是一个意思吗?


  然而实际上,冒充专利和假冒专利,还真不是一码事!


冒充专利


  冒充专利是指将非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法或落后的技术方法冒充是申请成功的专利或先进的专利技术、以及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行为。


  冒充专利实际上不发生对其他专利权的侵犯,它标明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是不存在的,纯粹是它是骗取消费者信任的一种欺诈行为。


  冒充专利的行为通常有以下几种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假冒专利


  假冒专利主要是指在非专利产品上或者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便公众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在假冒专利行为中,被假冒的专利是客观存在的有效专利。假冒专利的行为直接危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也欺骗了消费者,扰乱了专利管理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


  专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销售第(1)项所述产品;


  3、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4、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5、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两者区别


  1、规定范围不同


  冒充专利的界定范围主要是针对“不存在的专利或专利产品冒充存在”的情形,而假冒专利不仅包括一部分冒充专利的行为——如冒充专利证书——还包括假冒已存在的、他人有专利权的专利或产品的行为。假冒专利行为的含义范围更广。


  2、侵犯对象不同


  冒充专利是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所冒充的专利是不存在的或者无效的。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假冒的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


  3、法律责任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有冒充专利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冒充专利行为,消除影响,封存或者收缴冒充专利的标记和缀有冒充专利标记的产品,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至五万元或者非法所得额一至三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行为定义不同


  假冒专利是一种违法行为,由违法者直接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则还需追究刑事责任。


  冒充专利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情节轻微,只会接受行政处罚,不直接承担民事责任,要达到一定程度才会构成刑事犯罪。


 

两者是否可转换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所涉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后,该行为就转化为冒充专利行为;


  冒充专利行为所使用的杜撰的专利号,与以后他人取得的专利的专利号正巧相同,该行为就转化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虽然两者都侵害了专利市场,欺骗了消费者,甚至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但是两者还是有所区别的,正确的认清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才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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