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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误区,专利的误区有哪些?

新闻来源:旭冀知识产权   发布日期:2018-05-09

  专利的误区,近几年,大家的知识产权意识在不断地增强,专利申请量也是逐年增加;但是很多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有一些误区。下面是旭冀小知帮您整理的最常见的6个误区,看您中招了没?


    专利的误区有哪些?


  1、等我规模大了再申请专利


  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只要符合这三点都是可以申请的,谁先申请,专利就授予谁。所以说,研发者如果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2、一项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些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3、技术方案我不能说太多


  有些单位提交的专利申请很简单,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没有交代清楚,他们以技术保密回避,只是一味的保密,害怕透漏技术信息,其实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4、专利申请前不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并没有做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被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信息收集的能力极低。这也是为什么我国科研项目的重复率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原因。所以说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已被公开,你再去申请,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5、先发表了,再去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6、对专利不能有效的管理


  虽然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是无专人管理。比如说:有的已无市场价值却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是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并不了解,并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是专利文书撰写的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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